常德市经管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村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检查监督农村经营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
2.指导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与“四荒”资源(荒山、荒水、荒坡、荒滩)使用权流转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履行、变更、纠纷调解与仲裁及合同档案管理。
3.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4.负责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监督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和劳务的提取、管理和使用,会同法制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指导编制、审批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会同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涉及农民的集资、收费项目,监测农民负担情况,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受理涉负信访,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负案件。
5.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等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
6.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7.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农村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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